⒈ ?指延長賑濟的期限。
引《清會典事例·戶部·蠲恤》:“雍正 二十五年諭:甘 省上年偶被偏災,著加恩:無論被災分數,極次貧民,將 皋蘭 等十廳州縣,再加展賑。”
免責說明:本站內容全部由編輯從互聯網搜集編輯整理而成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請聯系我們刪除。
Copyright ? 2024 m.baozi18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漢語字典在線查詢 版權所有.湘ICP備2023022180號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