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互相接納。
⒉ ?相繼,交替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令五家為比,使之相保;五比為閭,使之相受。”鄭玄 注:“受者,宅舍有故,相受寄託也。”賈公彥 疏:“相受者,閭胥使二十五家有宅舍破損者受寄託。”
引漢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官制象天》:“天有四時,每一時有三月,三四十二,十二月相受而歲數終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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