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旁系親屬。
引《禮記·喪服小記》“其餘以麻終月數者” 漢 鄭玄 注:“其餘,謂旁親也。”《宋書·禮志二》:“禮,天子止降旁親,外舅緦麻,本在服例?!?br />《隋書·禮儀志四》:“《禮》,世子絶旁親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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